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平潭综合实验区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核通知

发布:2013-06-25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2012年度春季平潭综合实验区部分职位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核的通知

 

  请报考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序列普通岗位的考生(名单附后)按以下要求准时报到,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复核:


  一、   报到的时间、地点


  5月14日—5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中共平潭县委组织部党群科(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翠园南路10号县政府大院内)。


  二、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


  ⒉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均应携带;如为研究生,应携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如相关证书还在办理的,应携带校方的证明,同时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⒊如为中、小学教师,应携带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⒋如为在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在职公务员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⒌如为毕业后就业工作不满1年或尚未工作的,应携带报到证原件;


  ⒍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合同、工资证明等)。


  三、其他事项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四、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列表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f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2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