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1年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切线公告
一、选调生资格考试合格线和考核人选的产生办法。
党政类和法检类的合格线(最低录用控制线)定为120分。合格线上的考生,省内院校按志愿地区(分沿海类和山区类)、工作种类(分党政类和法检类)和学历类别(分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名单。省外院校按志愿地区、工作种类和学历类别,根据考试成绩,依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名单。
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合格线和考核人选的产生办法。
单报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合格线(最低录用控制线)沿海地区定为60分,山区定为55分。合格线上的考生,省内外院校按志愿地区(分沿海类和山区类),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选拔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名单。兼报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如未进入选调生考核范围的,合格线定为120分,合格线上的考生直接作为大学生村官考核对象;总分未达到120分,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沿海地区60分以上,山区55分以上的考生也作为大学生村官考核对象。
福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1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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