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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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及《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为提升人才队伍素质,现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组织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硕文教育福建分校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1名,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其他详情,可通过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及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http://www.968980.com/inst/index.jsp)查询。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有关回避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
1、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5、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版)“××类”下所有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