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南安市公务员局确定陈伟波同志非领导职务的通知
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
经研究,同意确定:
陈伟波同志为南安市诗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经研究,同意确定:
陈伟波同志为南安市诗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南安市公务员局
2015年2月9日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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