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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1年基层公安干警定向试点班平潭实验区拟录用人员公示

发布:2015-03-03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福建省2011年基层公安干警定向培养试点班毕业生
  平潭综合实验区拟录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福建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福建省2011年基层公安干警定向培养试点班毕业生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完成定向培养试点班学业,并且经心理测评、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合格的基础上,拟录用陈于华同志为平潭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公务员。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姓 名 性别 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
陈于华 福建警察学院
   公示时间:2015年3月2日至3月8日。
  监督电话: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591-87819022;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0591-24399129。
  福建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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