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春季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
2012年春季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
《申论》试卷
给定材料:《申论》试卷
1.黑熊被活体取胆汁的现象引起社会极大关注。有网民披露,“熊肚上有一道永远无法痊愈的刀口,一个瘘管直通熊的胆囊,外连一根透明的塑料软管,平时用一种粘性很强的敷料把软管和创面包扎起来,抽取胆汁时打开时打开包扎,将针筒插入塑料软管。在抽吸墨绿色的胆汁时,熊张大嘴,两眼暴凸,肝区颤个不停。最要命的是,那针管为了等候胆汁抽时停,熊的衰叫也就呈现一种间歇性的上滑颤音和下滑颤音……”
在某医药协会2012年2月16日召开的每题沟通会后,协会有关人士F关于“熊在无管引流过程中很舒服”的表述,已在网上广为流传。F一再表明:“如今活熊取胆是自体造管,无痛引流,并未对黑熊产生影响。”
但世界保护动物协会项目协调员向记者表示,实际上从熊第一次做手术准备取胆起,对熊的疼痛的“虐待”就存在,因为手术对专业要求是相当高的,而目前并不知道手术的成功率、引发的疾病并发症等数据。
在一次相关研讨会上,某医科大学J教授介绍了人工熊胆的坎坷历程。
此前,F曾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替代品出现,更不能简单地根据功能主治用草药代替。”也有专家表示,熊胆没有替代品。
但J教授介绍说,人工熊胆于1983年经卫生部批准立项,相继由某药科大学等单位共同承担。科研人员经过几十次配方选择,最终使人工熊胆的化学组成、理化性质、稳定性等均与优质天然熊胆一致,主要有效成分相同、含量接近,而且质量稳定。并由上海某医院完成了二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治疗急性扁桃体炎以及肝火亢盛型高血压,人工熊胆与天然熊胆的疗效无显著性差异。
J教授说,到2007年,人工熊胆完成了研制、试验等全部工作,一直在等待国家批准。
J教授还介绍说,“我们研制的人工熊胆的主要成分的含量和优质天然熊胆一致,且质量稳定”,而活熊取出的胆汁和优质天然熊胆相差甚远,因为引流熊的生活方式和饮食结构与真正的天然熊截然不同,引流熊的胆汁在肝肠循环不足,加之长期引流使引流口发生了生理变化,所以质量很不稳定。
广州一家医院的丁医师日前表示,活熊取胆肯定有创伤,创口长期不愈合容易发炎,而为避免发炎,多半会给熊使用抗生素,那么取胆制药的药效就因此会折扣。亚洲动物基金会负责人则表示,在养熊场的黑熊胆汁中曾多次发现抗生素残留。
此前,亚洲动物基金中国区Z先生曾说,熊的取胆伤口常年不愈,且插入导管取胆时很难彻底消毒,所以熊的取胆口常常发炎溃疡,肝胆病变也十分常见,导致胆囊感染、肝脏感染甚至癌症,“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健康威胁。”
有关某医药G公司“活熊取胆是保护中医”的借口。目前看来难以自圆其说。
2月15日,有记者报道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资料显示,在G公司目前生产的熊胆产品中,除了“熊胆粉”和“熊胆胶囊”获得批号外,其他30多种产品均未获得熊胆药品或含熊胆药品批号,主要为熊胆茶、清肝茶等保健产品。不过,G公司还没有一种产品获得任何保健品批准字号。
中国保健协会表示,尽管国内目前尚未取消活熊取胆,但根本原则是“熊胆入药”,如果厂家并非把熊胆“入药”而是挪作他用,毫无疑问应予以严格限制。
亚洲动物基金中国区对外事务总监也曾表示,以G公司的一款产品为例,仅仅3克熊胆粉被包装在50厘米见方的盒子里,包装得很豪华,售价也高达400多元,“大部分的熊胆消费都是礼品消费,而不是药品消费。而这些礼品消费都是建立在黑熊的痛苦之上的。”G公司的这种做法,在全国医药行业具有某种普遍性。
“活熊取胆汁存废”问题也引起了舆论界的热议。一种声音认为:很多人吃牛肉、吃羊肉,这比插管取胆残忍多了,活熊有义务为人服务。而另一种声音则认为:我们应该明白,人类不过是自然界中普遍而年轻的物种,就像我们不能剥夺他人的生命一样,我们也不能随意作践自然,作践动物。对自然与生命以仁爱心对待,以敬畏心对待,这是人性要求的情操和素质,也是我们必须履行义务。
2.某报2012年2月27日发表了一篇学者署名文章,内容概要如下:
放在“熊胆入药以治病救人”的前提下探讨“黑熊在被取胆汁的过程中是不是舒服”这样一个颇有小资情调的话题,好像迂阔的很:全球人口每天吃掉的动物难以计数,无论饲养还是屠宰,人类难过问过动物舒不舒服?哪个动物不愿意活得自由自在顺其自然地“终极天年”?但人不吃吃肉行吗?“君子远鲍厨”不过是说“吃的人不杀、杀的人不吃”而已。
当代西方环境伦理主张赋予一切生命包括动物平等的“伦理关系”,就像人类人人平等一样。这一“动物的平等伦理权利”的设置立意是高尚的,胸襟是宽广的,情怀是利地的,但其基本理论依据始终是成问题的。这一理念建立在生态平衡之上:每一物种都在地球的生态系统中有其地位,每一物种都是生态链中的重要一环,起着相互平衡的作用,而每个物种都是有个体组成的,所以,每一动物个体都有平等的伦理权利。
如此论证看似严谨,实际上存在着不可克服的“伦理悖论”。因为环环相扣的生态系统中,某个特定物种所履行的生态功能恰恰是或者给其他物种做食物,或者以其他物种伪食物,所以物种的伦理权利应该建立在该物种的个体牺牲自己的基础上,个体的牺牲往往构成了物种生存以及繁衍下去的基本前提。
将物种与个体的这层关系放到生活场景中来认识,就是说动物的伦理权利只是物种层面的权利,而不是个体层面的权利。保护物种不等于保护该物种的没一个个体。相反,人吃鸡越多,鸡这一物种繁衍的越多。同样的道理,支持活熊取胆的人士提出:“对于一部分黑熊抽取胆汁,可以避免猎杀更多的野生黑熊。自从有了活熊取胆技术之后,野外黑熊种群增加,数量增多,所以此举客观上保护了黑熊物种。”对此说法,但也不能完全斥之为狡辩。
然而问题在于,站在环境的立场上,即使动物个体“应该为种群作出牺牲”,也仍然享有自己的伦理权利。首先,在乱杀滥捕的情况下,个体的牺牲并不能换取种群的生存,此时,该物种中剩下的任一个体的生存都具有生态意义上的伦理地位,否则,动物伦理就变成了对生态重要性的“抽象肯定,具体否定”,保护生态也便名存实亡了。其次,在动物为其生态功能,比如供人食用、制作裘皮或者入药治病而牺牲的时候,个体的伦理表现为不应遭受无谓甚或无度的痛苦。中国传统饮食中诸如“鱼炸熟了,嘴还在动”和“活吃猴脑”之类不顾动物痛苦的“菜肴”在国人中日渐式微,说明基本的动物伦理观念已潜移默化地影响力国人,这是民族心智进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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