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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厦门市第二医院招聘编外护理及工勤岗位人员简章

发布:2015-06-17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厦门市第二医院招聘编外护理及工勤岗位人员78名,福建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休息日除外)。工勤岗报名地点:厦门市第二医院(集美区盛光路566号)综合楼5楼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592-6159515。护理岗(含助产)报名地点:厦门市第二医院(集美区盛光路566号)综合楼4楼护理部。
  厦门市第二医院2015年
  公开招聘编制外护理及工勤岗位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满足临床工作需求,提升服务质量,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院拟公开招聘编制外护理及工勤岗位人员78名。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所需资格条件
最高年龄
性别
最低
学历
所学专业
户籍
其它条件
收费
4
35
不限
大专
会计类
厦门市
具有会计证书
保安
6
35
普通高中
不限
厦门市
具有保安员证书
文员
3
30
不限
大专
不限
厦门市
 
 
 
电工
5
45
不限
初中
不限
不限
具有电工证
护士
56
30
不限
大专
(全日制)
护理学
 
 
 
福建省
1、具有护士资格证书(2015届应届毕业生除外);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户籍不限。
3、非2015届毕业生需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助产士
4
30
不限
大专
(全日制)
助产
福建省
1、具有护士资格证书(2015届应届毕业生除外);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户籍不限。
3、非2015届毕业生需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三、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休息日除外)。
  2、工勤岗报名地点:厦门市第二医院(集美区盛光路566号)综合楼5楼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592-6159515。
  3、护理岗(含助产)报名地点:厦门市第二医院(集美区盛光路566号)综合楼4楼护理部。咨询电话:0592-6159512。
  4、报名材料: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还,只交复印件):
  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毕业证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材料(会计证、保安员证、电工证、护士资格证等)。
  5、现场报名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参加由我院组织的考试。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15年6月25日上午8:00-9:00。收费、保安、文员、电工岗位为综合笔试考卷,护理岗位为专业笔试考卷。
  2、笔试地点:厦门市第二医院门诊楼五楼学术会议厅(地点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3、笔试卷面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6月26日全天(早上8:00开始)。面试地点:厦门市第二医院综合楼6楼会议室。
  2、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当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一张,按通知时间到医院统一组织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由医院通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或医院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我院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4、体检、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录取资格的,从应聘岗位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1、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劳务合同制人员名单,并在医院网站公示7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国家和厦门市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根据厦门市政府相关政策规定,非厦门户籍大专及以下人员不予办理人事及户籍关系调转手续。
  七、其它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年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5年6月15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30岁是指1985年6月15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3、本次招聘的编制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我院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92—6159517。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
  厦门市第二医院
  2015年6月12日
  附件《厦门市第二医院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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