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报名入口[7月21日-28日]
2015年龙岩市遴选和公开招聘职位为龙岩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和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福建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本次招考职位151个,计划招考人数216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职位31个,计划遴选人数43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120个,计划招聘人数1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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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上午8:00至2015年7月28日下午18:00。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和一张规格500K以下、格式为jpg的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80元。每个报考者只能成功报考1个职位,报考者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笔试时间:8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本次笔试科目统一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考生可参考2015年福建省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备考。
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74年7月21日至1997年7月21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③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⑤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⑥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7月2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5年9月1日前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7月21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考范围限在“全市”的,是指2015年7月21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市的报考者,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龙岩生源2013年、2014年、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范围限在“全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考范围限在“全市”的,指龙岩市市级、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招考范围限在“全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考职位要求学历类别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5. 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附件2)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招考职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辅修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报考所需专业的依据。
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
6.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经验)的,均以2015年7月2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者在面试前的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者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更多招考信息查看:2015年福建省事业单位8月22日联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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