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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公务员申论热点:用法治思维和文明素养治疗“路怒症”

发布:2015-09-25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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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五一假期期间,有两条因行车导致的斗殴事件引起媒体关注,并引发不小的讨论。5月3日凤凰网报道,北京西直门外两车刮蹭引发“全武行”,数名男女相互打斗,男人们拳脚相加,女人们则拉扯头发,导致道路拥堵。无独有偶,5月3日华西都市报报道,在成都市娇子立交桥附近,因两车斗气互别,最终男司机将女司机车辆逼停,并当街殴打女司机,整个过程触目惊心,最终导致女司机脸部骨折、脑震荡,男司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
  有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这类行为的发生率及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深度解析
  [内涵]
  “路怒症”是指汽车或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员对路上行驶的其它车辆有攻击性或愤怒的行为,包括用粗鄙的手势、言语侮辱、故意用不安全或威胁安全的方式驾驶车辆等。
  [原因分析]
  “路怒症”的存在,归根结底在于法治不彰。一者,对交通规则、公共安全无所顾忌,很多时候交通法规完全被弃之一旁,纸面的规则便很难得到普遍遵守,出现随意变道、加塞等现象也司空见惯。
  二者,很多“路怒”者对法律似懂非懂,且缺少应有的敬畏,一旦失去判断是非、辨别对错的理性,“以暴制暴”思维便会占据主导。
  三者,不文明行车得不到有效惩治,“冲动的惩罚”不够,其结果必然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问题]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认为,“路怒症”的爆发说明三个问题:一是“路怒症”确实可以让人失去理智。二是广大民众的文明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文明水平还未达到应有高度。三是当前社会上的“戾气”蔓延。
  [启示]
  一是文明也需要规则和法治来约束,仅仅道德层面的谴责是远远不够的,无论是违反交通法规还是违反刑法都应该受到相应的制裁,在一个文明法治的社会是决不能容忍通过个人暴力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二是通过对这些事件的广泛探讨,能够促进文明观念在更高层次上的整合,引导广大司机以及全社会走向文明。
  [措施]
  一是要用法治思维治疗“路怒症”。所谓法治思维,就是要严格遵守既定的规则,培养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一方面要倡导广大民众特别是司机朋友们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并在执法层面加大对违背交通法规行为的处罚。另一方面要培养“遇事找法”意识。当面临“两车刮擦”的问题时,法律在国人的思维中并不是首选。我国交通管理法规比较健全,对相关责任划分有明确规定,但涉事的几名司机没有找交警,自行斗殴解决,最终从触犯交通法规演化成触犯刑法。由此观之,在广大民众中普及法治思维、坚定法治信仰任重而道远,必须不断地倡导全民守法、全民尊法,否则法治精神欠缺带来的社会问题将在社会各个领域中蔓延。
  二是要用文明素养治疗“路怒症”。一个文明人所具有的基本素养至少应包含文明礼让、宽容大度、心态平和、理性节制、守规守纪。当遇到个别不守交通规则的人,我们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惩罚他,情节较轻的我们也可以选择宽容他、避让他,而最不应该的是用同样的方式“回敬”他,甚至发展成斗殴,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不仅斯文扫地,还有可能触犯法律,得不偿失。所以,时刻保持一颗平和大度的心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语行为,是驱散“路怒症”阴霾的一剂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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