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泉州选聘90名大学生村官 1月24日笔试
据了解,2016年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800名,其中泉州市90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后,每人可获得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受聘期间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对解除聘任合同者,次月起停发补贴费。若签订聘任合同6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全额安置费;7至12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50%安置费。
选聘对象为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本科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符合报考我省选调生条件可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
通知还明确,选聘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除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源毕业生外,需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此外,通知中特别指出,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2016年1月24日下午在福州大学公共教学楼或文科楼(旗山校区)进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可参考2016年福建公务员考试用书进行复习。考试时间为下午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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