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待遇及保障措施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早在11月23日,福建省就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发布通知,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800名,其中漳州市95名。报名自11月23日8:00起至12月13日24:00止。
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
通知明确,选聘对象为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本科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符合报考我省选调生条件可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
明年1月24日笔试
通知透露,村官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福建省2016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后进行报名。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24日,在福州大学公共教学楼或文科楼(旗山校区)进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可参考2016年福建公务员考试用书进行复习。考试时间为下午2:00-3:30。
2016年福建省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专题 大学生村官待遇及保障
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后发给每人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受聘期间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由各级财政承担。对解除聘任合同者,次月起停发补贴费。若签订聘任合同6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全额安置费;7至12个自然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50%安置费。
大学生村官聘任职期满考核称职的,按照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12〕36号等文件规定的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五条出路”实施有序流动,具体措施如下:一是经组织批准,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录以及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公务员定向考录,如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可推荐参加选调生单列计划考录,考试录用按相关规定办理。二是在地方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划出一定比例,面向任职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招聘,并按服务基层项目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加分。三是在城市社区和国有企业招聘人员时,协调优先从大学生村官中聘用。各地也将有计划组织专场招聘会、推介会等,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宣传大学生村官的优势,为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提供服务。四是在所在乡镇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对任职期满考核称职的,可免于参加统一考试,由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各地实际,协调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统筹聘用。五是对选择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给予协调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扶持政策,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办“孵化”基地,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发展提供舞台。六是对聘期内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批准报考研究生的予以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大学生村官在任职期间表现突出的,适时予以推荐担任村“两委”成员或村级“六大员”等,并对兼任村里有关职务的,给予享受当地相同职务人员的津贴。对参加招考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聘为国有企业人员的,其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连续工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可累计计算,其工资标准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对家住城市分配到农村的大学生村官,户口在学校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原户口所在地、家庭所在地、就业所在地;户口不在学校的,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或将户口迁往家庭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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