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招聘公告
福建农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方案
福建农林大学是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在培养高质量人才、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提供高效益的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现因工作需要,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人事代理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要求。
3.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已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符合派遣条件的毕业生,并需具备下列条件:
(1)高等教育本科阶段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外语水平要求:CET-4≥425或符合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水平要求,或具有一年以上的海外留学经历。
(3)年龄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用人单位 |
岗位 类型 |
需求 |
招聘条件 |
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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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
生源院校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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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 |
管理 岗位 |
2 |
不限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需获得理学硕士、工学硕士或农学硕士学位 |
联系人:吴老师 |
三、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在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202.205.91.108/fjnlzp/)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3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202.205.91.108/fjnlzp/),根据“应聘指南”,完成“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检索拟应聘的岗位序号、确认应聘岗位”等程序,完成报名流程。
应聘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的证明材料应保证准确、完整、清晰;对于证明材料上传不及时,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需上传的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
②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外语水平证明材料(CET-4或CET-6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水平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④最高学历学习成绩单;
⑤就业报到证;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对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后,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1:3后方可开考。比例不足1:3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资格审查合格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公布;应聘者也可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网,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和“站内信”。
(2)现场确认。面试前,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五、考试
1.考试形式。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的,则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综合总分为考生最终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2.心理测试。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应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一般安排在面试的前半天,具体由用人单位与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提前联系。
六、考核、公示、聘用
1.考核
根据综合总分的高低,按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公布,并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与政审。
(1)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当天,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一份;体检表可从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 “文档下载”专区下载(http://202.205.91.108/fjnlzp),并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用A4纸双面印制,黏贴一寸相片一张,现场提交给用人单位。
(2)政审。由各用人单位以实地走访或发外调函方式,考察拟聘人选综合表现情况。
2.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在我校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3.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人才市场代理,所需费用自理;被聘用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可以转至用人单位。
七、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我校规定的人事代理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1.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91-83789026
邮箱:63429921@qq.com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胡老师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89190、0591-86399250
E-mail:rsk07@126.com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福建农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89210(纪委办)。
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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