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侨大学辅导员招聘评分办法
2016年华侨大学辅导员招聘评分办法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华侨大学辅导员招聘评分办法公布如下。
2016年华侨大学辅导员招聘评分办法
一、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硕士毕业学校
211工程高校及本校 25分
福建省非211工程本一批次高校 20分
其他高校 8分
2.本科毕业学校
211工程高校及本校 18分
具有博士点高校 13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攻读硕士学历期间的学习成绩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均为80分(或优良率为80%)以上 5分
本科或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之一为80分(或优良率为80%)以上 2分
4.党员情况(截止招聘信息发布之日)
正式党员 5分
预备党员 2分
5.外语水平
专业英语八级 6分
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 4分
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 2分
6.计算机水平
计算机四级或计算机专业 6分
计算机三级 4分
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2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10分
学校级(每次4分,不超过8分) 4分
2.学术、学科竞赛获奖
在由政府各部门主办的综合类学科竞赛(含地方赛区)中获奖
⑴ 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8分
二等奖 5分
三等奖 3分
⑵ 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3分
二等奖 2分
三等奖 1分
(1.以上奖项仅限在高校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3、担任学生工作干部的情况
校学生会主席、校研究生会主席、校社团联合会主席 15分
校学生会副主席、校研究生会副主席、校社团联合会副主席、院学生会正副主席、院团委副书记、院研究生会正副主席 12分
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或校团委各部正副部长、校广播台长、院学生会或团委各部部长、学生党支部书记、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班长、团支书、院自律会会长、校艺术团团长 10分
其他未列入导向要素的称号和奖励,将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由人事处会同学生处、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讨论确定。
二、标准分
以上评分累积最高100分。累积分为申请华侨大学辅导员岗位的基本资格分。根据学校招聘公告设定的面试比例,按累积分排序确定面试入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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