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漳州市平和县民政局“十三五”期间招聘公告
2016年漳州市平和县民政局“十三五”期间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21日,报名地点:平和县民政局,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漳州市平和县民政局“十三五”期间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漳州市平和县民政局“十三五”期间招聘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十三五”期间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方案的通知》(闽民人[2016]53号)文件精神,为充实基层民政队伍力量,完善基层民政服务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运转,经报请县委组织部同意,县民政局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乡镇购买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岗位名称、数量及服务期限
购买岗位名称: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
购买岗位总数:15个,分别为小溪镇1人、文峰镇1人、山格镇1人、南胜镇1人、五寨乡1人、坂仔镇1人、国强乡1人、安厚镇1人、大溪镇1人、霞寨镇1人、芦溪镇1人、崎岭乡1人、九峰镇1人、长乐乡1人、秀峰乡1人
岗位服务期限:“十三五”期间。
二、岗位职责
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主要工作职责是:
1、协助乡镇做好养老服务管理等工作;
2、协助乡镇做好低保、五保、“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
3、协助乡镇做好其它民政领域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与待遇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乡镇从事工作;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大专以上毕业文凭;
5、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计算机基础知识;
(二)岗位待遇
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服务期间工资每人每月1600元,五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参照我县城镇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每人每月500元给予包干办理缴交,不足部分由个人负担,绩效奖金每人每月30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量化评分,统一派遣的方式实施。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21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17:30)。
3、报名地点:平和县民政局(县政府大院第三幢一楼)
4、报名填表:报名前登陆平和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pinghe.gov.cn ),下载并填写《平和县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5、报名者需持的相关材料:(1)家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2)两张一寸正面同底彩照;(3)毕业证书;(4)《平和县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5)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 (6)所在党委、团委证明的政治面貌材料。(7)贫困生(注: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携带,报名后留复印件;
6、报名须知:报名人员要详细阅读相关招聘文件,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明确填写拟服务乡镇的志愿,如实详细填写信息。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二)审查考核:3月21日至月22日县民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考核,办法如下:
1、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依照报名服务地点的志愿优先为前提,在同等条件下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优先(相关类别专业参照《2015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其中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
2、考核办法。依照《平和县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报名人员调剂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详见附件2),依据各乡镇报名人员志愿量化考核分值高低排序,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名单。
3、考核程序、内容。
(1)资格审核:按照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信息填写是否准确规范;是否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是否为大专以上;是否符合报名年限、年龄等。
(2)确定体检人选:县民政局考核工作小组依照《平和县养老救助协理员报名人员调剂量化考核表》的考核评分情况,研究确定参加体检的报名人员名单,并将参加体检人选及各乡镇志愿报名人员量化考核分值高低排序名单,报市民政局备案。
(三)组织体检:3月23日至3月24日,由县民政局负责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指定时间和集中地点,对入选的报名人员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从各服务乡镇报名人员考核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四)确定人选:3月25日至3月29日,由县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确定人选,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聘人员。
(五)签订协议:3月30日,由县民政局组织入选人员签订《招聘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市民政局备案。
(六)岗前培训:3月31日,由县民政局统一组织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
(七)派遣报到: 4月份由县民政局派遣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到所在的乡镇报到。接收单位应做好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服务期间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培养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由所在的民政部门、乡镇的主要负责同志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所在乡镇具体负责提供基本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组织教育培训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考核管理。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县民政局与所在乡镇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奖金发放和留用的主要依据,存入本人档案,并报市民政局备案。协理员服务期限一年一签,并按年度考核结果续签聘用协议。协理员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解除协议申请,经县民政局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方可离开服务乡镇。
(三)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服务期满后,协议自动解除,人员自主择业。服务期限以省民政厅确定为准。
联系人:卢建英 监督电话:0596-5232056
通讯地址:平和县民政局(县政府大院第三幢一楼)
联系电话:0596-5232362、0596-5216199(传真)
电子邮箱:phxmzjbgs@163.com
平和县民政局
附件:1、平和县乡镇养老救助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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