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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工学院学生工作处社区辅导员(男)招聘公告

发布:2016-03-28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厦门工学院学生工作处社区辅导员(男)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6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厦门工学院学生工作处社区辅导员(男)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厦门工学院学生工作处社区辅导员(男)招聘公告
  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高校,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工作处社区辅导员(男)若干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和学生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3、在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能指导学生社区团、学、自律会等学生组织建设;
  4、能按学院要求入住男生学生公寓。
  二、岗位职责
  1、社区辅导员应入住学生公寓,坚持做好每天的值班工作,并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文明宿舍建设和学生日常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
  2、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经常到学生寝室(每周不少于3次)检查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健康的生活习惯;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学生遵守社区管理规定;对违规违纪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负责违纪学生情况的调查。
  3、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与生活,认真收集学生意见,及时反映学生呼声,协助解决学生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做好记录或谈话心得,定期将学生思想动态和学生工作总结以书面的形式交学工处宿舍管理办与书院主任助理。
  4、做好楼栋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楼栋违规电器收缴管理工作、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及违纪教育,突发事件及时向书院思政辅导员报告。
  5、加强对楼(栋)团、学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发挥楼(栋)团、学组织及学生宿管会的作用;结合楼(栋)特点和团员、青年学生特点,开展学生社区文化活动,努力提升社区文化活动的层次和品位。
  6、抓好楼(栋)学生文明行为与学风建设。全面负责做好楼栋禁烟、禁酒工作与学生文明行为教育。及时向书院思政辅导员通报学生平时在楼(栋)的学习、学风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并及时向书院反馈学生对教学、学习等意见和建议,促进学风建设;
  7、参与楼(栋)学生操行分评定、为学生入党推优及评定奖学金提供学生社区表现,配合书院思政辅导员做好困难学生帮扶工作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8、积极开展学生工作调查和研究,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对学生中存在的倾向性思想问题进行认真地研究、疏导和处理;配合书院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维护学生社区安全与稳定。
  9、完成学生工作处、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招聘启事在厦门工学院网站(http://www.xit.edu.cn/rsc)、厦门人才网公布有关信息。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登录学校招聘报名系统http://xitzp.ejeck.com/在线报名,并在系统内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报名成功之后,填写《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可从通知下方下载),并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学校邮箱xmgxyjy@163.com。请将应聘材料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送至我校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报名系统报名成功”。
  2、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361021
  联系人:于老师 谢老师
  联系电话:0592-6667515 6667522
  电子邮箱:xmgxyjy@163.com
  3、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4月6日
  (三)资格审查
  我院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获得考核资格的名单以我院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四)学校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核通过人员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根据我院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六)公示、聘用
  1、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报学院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四、薪酬待遇
  根据学校的薪酬制度执行。
  五、其他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二)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附件: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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