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莆田市新任教师招聘奖励加分材料审核认定通知
2016福建莆田市新任教师招聘奖励加分材料审核认定通知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福建莆田市新任教师招聘奖励加分材料审核认定通知公布如下。
关于新任教师招聘奖励加分材料审核认定的通知
根据《2016年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经研究决定,对参加市直中小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并参加省组织统一笔试、符合政策规定加分的进行审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地点:莆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莆田市人民政府1号楼439室)。
二、认定对象
报考市直中小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符合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③《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④《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文件规定加分的人员。
三、认定材料
符合以上加分的对象须提供省、市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注意事项
1、拟享受莆田籍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的考生,请登录莆田市教育局网站下载加分审核表(附件2),逐栏填写后于5月11日之前送村、乡镇(街道)、县区卫计局三级联审,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区卫计局统一收件送市卫计委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办理加分,逾期不予受理,敬请考生及时关注。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莆田市教育局网站和莆田市卫计委网站予以公示。
拟享受加分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对象须在5月5日前将《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对象情况表》(附件1)发送至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邮箱,以便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加分对象要按本通知及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594—2684682
邮 箱:ptsjyjr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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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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