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公务员考试福州市人民检察院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请各位考生于6月2日上午9点到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进行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1、 身份证,2、户口簿,3、准考证(2份)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5、学历学位查询认证的材料(学信网、学位网),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如司法考试成绩单、司法考试证书、会计证等),7、本人两寸免冠近期彩照一张,8、在职报考者,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身份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已满约定服务期限或无约定服务期限的考生应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下载、填写《关于同意在职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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