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通讯杂志社招聘采编人员公告
2016年福建通讯杂志社招聘采编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5 月30日——2016年6月12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或邮政挂号渠道寄至福建通讯杂志社(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邮编:350003,邮寄信封上请注明“事业单位招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福建通讯杂志社招聘采编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福建通讯杂志社招聘采编人员公告
福建通讯杂志社负责中共福建省委机关刊《海峡通讯》(原《福建通讯》)的采访编辑出版工作。因工作需要,杂志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采编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具体从事杂志社有关采访编辑工作。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岗位经费渠道 |
备注 |
采编 |
2 |
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政治经济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1、中共党员; 2、具有采访编辑工作经验 |
经费自给(自收自支) |
该岗位从事党刊采访编辑工作。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东南网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 月30日——2016年6月12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或邮政挂号渠道寄至福建通讯杂志社(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邮编:350003,邮寄信封上请注明“事业单位招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考生非按中国邮政渠道要求寄送报名材料,造成报名材料无法送达签收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通讯杂志社2016年招聘采编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后,该报名表请务必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fjtx1949@126.com和fjxcbgbc@163.com(两个电子邮箱须同时发送) ,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人员姓名+福建通讯采编 +手机号码”,如“张三福建通讯采编19912345678”,在表格相应栏目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人员在复印件空白处署名)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通讯杂志社同意,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本次报名以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和发送《福建通讯杂志社2016年招聘采编人员报名登记表》
电子邮件为准,如只发送电子邮件,未提供书面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指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在现场资格审核基础上发放准考证。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杂志社研究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杂志社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去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个人报名邮箱通知和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855652、87828593(福建通讯杂志社),88062575(干部处)
E-mail:fjtx1949@126.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通讯杂志社和福建省委宣传部干部处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和福建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28324(机关纪委)、87822967(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
十一、有关说明
招聘对象在福州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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