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明溪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核公告
根据《明溪县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现将2016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核对象
明溪县公务员局对面试入闱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等进行核对,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016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名单》。
二、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6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不含双休日)
地点:明溪县公务员局考试录用调配股(县政府大院)
三、资格复核需携带的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及与考试资格有关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查询)、学信档案1份(在学信网查询)、学位证书查询结果1份(在学位网查询,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提供),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表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2.一寸同底彩照3张。
3.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四、其他事项
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户口簿复印件上半部分为户主信息(省公安厅盖章的第一页),下半部分为考生信息,复印在一张纸上。
3.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请将《放弃面试资格申明》经本人签字并按手模后传真并将原件邮寄至明溪县公务员局,传真号码:0598-8759988;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复核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复核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应在6月29日下午18点前提出,6月29日下午18点后不再递补拟进入面试人员。
4.复核材料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予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时间、地点及其有关事项待确定后,我局将在明溪县公务员局网站(www.fjmx.gov.cn/mxrs)和明溪县人事考试网(mx.smrsks.com)向社会统一公布。请各有关考生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联系人:郑剑波
联系电话:0598-875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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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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