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平市建瓯市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公告
2016年南平市建瓯市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公告已发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7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建瓯市卫计局人事和科技教育股。详情如下:
2016年南平市建瓯市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建瓯市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的批复》[南人函〔2016〕11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将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针对医疗卫生行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我市卫计系统计划招聘临床、医学检验等岗位医务人员27名。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其他详情请登录建瓯市卫计局(网址:http://wsj.jianou.gov.cn/)和武夷人才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wyrc.net/index.asp考录信息栏)。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6月30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各招聘岗位条件以《2016年建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信息表》的要求为准。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要求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南平市2016年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为符合专业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应符合所列专业要求。
5、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报考条件所需要的相关证书,必须在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7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建瓯市卫计局人事和科技教育股
联系人:胡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9-3820223 0599-3850539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等材料。同时,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四)资格审查
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16年建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
四、面试
1、由市卫计局负责组织面试。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将于2016年7月下旬在建瓯市卫计局(网址:http://wsj.jianou.gov.cn/)和武夷人才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wyrc.net/index.asp考录信息栏)。
2、面试成绩作为考核和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则报经建瓯市人社局同意后加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考察。
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武夷人才网上(网址:http://www.wyrc.net/index.asp考录信息栏)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建瓯市卫计局报送人员相关的材料,经市人社局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起最低服务期限满5年。
因卫计系统岗位特殊性,招聘时不要求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若到期未能取得,则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聘用。
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七、注意事项
1、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我市卫计系统在编人员和2016年报考我市卫计系统已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建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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