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长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2016长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7个工作日):2016年7月26日至8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长汀县不动产登记局综合股(即原火车站旁汀州首府海峡银行二楼),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道德、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满分100分。需要复习的考生可结合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用书进行备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长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充实工作人员力量,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第7次)文件精神,长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20日-1998年7月20日期间出生);
4、学历要求,第一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4)现役军人;(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至2016年7月1日止未满五年的;(6)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含试用期);(7)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置岗位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5、坚持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原则。
四、身份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人员被录取后,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公务员身份,受聘人员由长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管理由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劳务用工派遣方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23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五险一金按最低标准缴交,费用按相关规定由单位与个人按比例缴纳,经费由县财政统一支付。
五、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7个工作日):2016年7月26日至8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长汀县不动产登记局综合股(即原火车站旁汀州首府海峡银行二楼),办公室电话:0597-6677388;联系人:陶敬贤、林秀清, 联系电话: 13600996644、13605900364。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 符合报名条件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乡镇或村(居)委会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表1),到报名点报名,不允许委托他人填报,报名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8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表到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分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4个程序。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道德、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满分100分。命题方法:委托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命题、印制、阅改试卷并提供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对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国土资源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遇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从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四)公示及聘用
县国土资源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笔试、体检、考核、录用情况均向社会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者,依照参考人员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人员(若出现第15名总成绩相同处理办法:按学历高、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长汀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 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聘用人员。
此次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人员被录取后,由长汀县劳务派遣公司采取劳务用工派遣方式聘用,长汀县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签定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空缺岗位按组织程序补充。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长汀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597-6677388。
长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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