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宁德市事业单位招聘办理聘用手续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管委会人劳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简化办事程序,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计划招聘的人员。
二、聘用手续办理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时,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到聘用合同登记机关办理聘用合同登记后,办理入编、工资、职称、社保等手续。
1.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招聘的人员,原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凭现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聘用通知(批复)文件和调动通知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现单位凭组织、人社部门聘用通知(批复)文件和行政介绍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从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招聘的人员,不再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原单位凭现用人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聘用通知(批复)文件办理聘用(劳动)合同解除、备案。现用人单位凭组织、人社部门聘用通知(批复)文件及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3.从人事代理人员中招聘的人员,原人事代理部门凭现用人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聘用通知(批复)文件解除人事代理协议后,现用人单位凭组织、人社部门聘用通知(批复)文件及原人事代理部门解除人事代理协议的相关证明,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4.属于公开招聘考试未就业的人员(含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凭组织、人社部门聘用通知(批复)文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5.属于市直单位通过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计划聘用的人员,用人单位凭《宁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情况汇总表》和《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各县(市、区)可参照办理。
三、聘用合同管理
1.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
2.聘用合同期满,如岗位需要,本人同意且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续聘必须重新签订聘用合同,续聘合同手续应在原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用人单位凭原聘用合同与其签订续聘合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四、其它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等相关事项办理工作,切实简化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有序流动。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6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