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明市明溪县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结果通告(一)
关于2016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的通告(一)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不含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2016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一)》,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考生。体检结论为“合格”的考生,由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二、“部分项目待检”考生。初检结论为“部分项目待检”的考生,除因怀孕与招聘机关已约定延期体检外,其余考生,请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7:30前在明溪县政府大门口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往医院复检。
三、“需进一步确诊”考生。初检结论为“需进一步确诊”的考生,请于2016年8月11日前向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股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于8月12日上午 7:30前在明溪县政府大门口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往医院复检。
四、以上二、三参加复检考生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考生,体检前一天(8月11日)晚上20:00后不得进食(水),保持空腹参加体检(医院准备的点心,应在抽完血、做完B超后,方可食用)。
(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顺序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女性考生如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现象的,当日体检时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可另行安排体检。
(四)考生在确认所有项目均体检完毕之后,将《体检表》交带队工作人员验收,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医院。
五、体检不合格考生。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名单不公布,体检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考生,并将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六、体检缺席考生。自愿放弃参加2016年7月27-28日体检的考生,根据《明溪县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和《2016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规定,体检缺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将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如有疑问,详情咨询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股,电话:0598-8759901。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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