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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高校不宜混淆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用途

发布:2016-11-15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7福建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高校不宜混淆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用途。要想申论成绩好,关注热点不可少。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福建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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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阐述】 
  不打扫学生公寓就要被取消助学金?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在微博爆料称,学校规定拿了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申请“以勤代助”项目,否则取消助学金,如果学生打扫不干净还将扣除助学金。该校校方也证实了该政策的真实性。
  减免学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设立国家助学金、评定奖学金、勤工助学,是我国高校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五大措施。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主要依据是家庭贫穷。而将打扫校园、宿舍保洁等作为获得助学金的前提,显然是高校把助学金和勤工助学混为一谈了。
  涉事学校开设这样的“以勤代助”项目,有其考虑,如不希望学生不劳而获,希望借此考察学生的思想表现,也把这作为遴选贫困生给予资助的手段等。但其问题也很明显:
  抛开学校变更国家助学金的用途不说,一个问题是,学生在校园参加勤工助学,应依法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学校也有专门的勤工助学经费,现在学校要求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那勤工助学报酬还会发放吗?若不会,就是侵犯学生权益。事实上,贫困大学生既有按规定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权利,也有参加学校勤工助学获得报酬的权利。前者是政府部门的单纯资助,后者是带有资助性质的劳动报酬。
  另外,鉴于助学金的帮困助学性质,近年来,高校在帮助贫困生时,都在逐渐强调要重视贫困学生的隐私。而要求所有获得助学金的学生都参加“以勤代助”,很可能给这些学生贴上“贫困”标签。
  校方解释称,此举得到上级的批准。但事关学生权益的资助政策调整,必须听取学生的意见,不能由个别行政部门说了算。不止如此,上级部门和学校还应向学生公开助学金数、勤工助学经费数,以及具体的开支情况,避免这类混用滥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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