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
201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公布如下。
201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
军械工程学院是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全军重点建设院校,担负着为全军培养军械装备工程技术和管理指挥人才,以及为外军培养留学生的任务,坐落在河北省会石家庄市中心。经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管会批准,学院于1996年设立首个博士后流动站,现有兵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军事装备学、光学工程、机械工程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诚挚欢迎有志献身国防武器装备建设发展事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我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一、招收专业方向:
1、兵器科学与技术学科流动站:
(1)兵器性能检测与故障诊断技术
(2)武器系统仿真与虚拟样机技术
(3)兵器维修保障与运用工程
(4)兵器试验理论与技术
(5)机电液控制系统与技术
(6)弹道学理论与技术
(7)弹药系统设计与试验评估
(8)弹药保障与安全技术
(9)信息感知与控制技术
(10)防护材料与特种能源技术
(11)电磁发射理论与技术
(12)弹箭发射理论与技术
(13)弹箭信息化理论与技术
(14)导弹装备运用与保障工程
(15)装备维修性理论与技术
(16)装备维修保障理论与技术
(17)装备战场抢修理论与技术
2、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流动站:
(1)火力与指挥控制理论及应用
(2)装备测试与故障诊断
(3)武器系统建模与仿真
(4)精确制导理论与技术
(5)导弹装备仿真与模拟训练
(6)无人机测控与飞行控制理论及技术
(7)无人机测试与智能系统
(8)无人机信息处理与传输技术
3、军事装备学学科流动站:
(1)装备论证与试验
(2)装备采购理论与应用
(3)装备保障理论与应用
(4)装备管理理论与应用
(5)装备信息化理论与应用
4、光学工程学科流动站:
(1)光电对抗与信息处理
(2)军用光电系统设计与应用
(3)激光物理、技术及军事应用
(4)微纳光子技术及应用
(5)光纤传感技术及应用
5、机械工程学科流动站:
(1)机械性能检测与诊断
(2)地面运载平台维修理论与技术
(3)机械振动与冲击防护
(4)机电液集成系统控制技术
(5)机械设计理论与应用
(6)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6、军械技术研究所工作站:
(1)信息科学与技术
(2)检测与故障诊断技术
(3)光电检测与计量
(4)弹药贮存可靠性研究
(5)专用油料研究
(6)包装防护技术研究
(7)物流与装备技术研究
二、招收对象:
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已获得博士学位;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专业对口;
3、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三、进站程序
1、申请手续
申请人凭申请书和所在高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部队师级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和证明材料随时向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简称博管办)提出申请,并将相关材料寄(送)我院博管办。
2、具体要求
(1)《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一式4份(含原件);
(2)两名本学科领域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信一式4份(含原件);
(3)博士后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2份);
(4)博士论文摘要及其它证明本人学术成果的复习件;
(5)申请人简历、体检表、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6)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博士和在职工作的地方及军队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批准做博士后人员的证明材料,并明确出站后的分配意见。
3、审核程序
(1)院博管办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2)有关系召开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提出审核意见,经系党委研究同意后报院博管会办公室。
(3)院博管会审核并报院党委研究后,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审批,同时报军队博士后管理信息中心备案。
(4)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由院博管会办公室发出正式进站通知书。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进站手续。同时军队人员应将组织关系、供给关系和保险关系等转入我院。
四、待遇及期限
博士后是国家、军队的正式科研人员,连续计算军(工)龄,工资标准按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在站期间,我院按规定提供生活和研究条件保障,相关福利待遇参照在编人员的福利待遇协商后确定,具体为月薪5000-8000元,并提供公寓住房。对工作期满拟留院工作的博士后,经考核合格,符合特招入伍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伍相关手续;符合军队文职人员条件的,按照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申请提前出站,但在站时间不得少于21个月(含国家规定假期);根据科研需要,也可申请延期出站,但最长延期不超过一年。
五、出站
工作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为其颁发全国博管办统一印制的《博士后证书》,并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除已签订协议明确须回原单位工作的,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自行联系工作单位,也可由我院推荐或申请到下一个流动站继续工作。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97号
联系单位:军械工程学院政治部干部处
邮政编码:050003
学院博管会办公室联系人:李文博
联系电话:(地方线)0311-87992224,(军线)0221-92224
传真电话:(地方线)0311-87993496,(军线)0221-93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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