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体育科学研究所招聘公告
2016年福建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属于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开展体育科学理论、运动医学、运动训练学,体质及体育情报资料等方面的研究,并承担全民健身国民体质监测及为福建省优秀运动队(员)提供科研攻关、科技服务、运动损伤康复治疗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 硕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体育局门户网站(www.fjty.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2016年12月27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无法按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本次公开招聘笔、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福建省体育局政务网(http://www.fjty.gov.cn)公布,请密切关注、及时浏览。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51号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726684
E-mail:ljh720227@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和福建省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省体育局人事处、监察室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06933(人事处)、87801069(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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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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