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龙岩市永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管员招聘10人公告
2016年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管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及时充实执法力量,根据《关于补充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请示》的批示精神,决定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10名。其中女性4名,男性6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业;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品德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一线执法工作。
2.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内(在执法局从事一线执法工作二年以上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以招聘公告之日为准;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6米,裸眼视力不低于4.5。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队员: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淘汰或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姻亲中有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员负案在逃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姻亲在境内外有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4日的正常上班时间。联系电话:3253811
(二)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永定区凤城街道枫南路西九巷12号)报名。
(三)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yydrs.gov.cn ,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履历证明、退伍军人退伍证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1份。
(四)资格审核:由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工作采取量化考核办法择优聘用。由区住建局纪检组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组成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二)量化考核分值:
1.在执法局工作的人员,按工作年限,每年加6分;
2.从事5年以上法律工作的人员,按工作年限,每年加2分;
3.学历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加5分;大专加3分;中专及以下1分;
4.退伍军人加2分;
5.中共党员加2分。
五、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分析判断能力、选择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形象以及与岗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六、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量化分与面试分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八、聘用程序
(一)受聘人员按照《永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定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政综[2012]237号)规定实行政府购买的程序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九、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受聘人员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管理,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每月1500元)、绩效工资(每月100-1000元),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交“五险一金”。
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受永定区住建局纪检组监督,具体工作由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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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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