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平市建瓯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50人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2017年建瓯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中共南平市委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发〔2015〕10号)和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建瓯市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的批复(南人函〔2016〕393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将组织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和公立医院等部门拟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赴高校公开招聘50名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我市卫生系统计划招聘临床、医学影像、中医学类、医学检验等岗位医务人员50名。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其他详情详见《2017年建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批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2月30日至1998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各招聘岗位条件以《2017年建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批复一览表》的要求为准。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必须于2017年1月6日前提供,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放宽至2017年7月30日前取得)。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用招聘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各类医学院校现场招聘会时间
(二)报名地点:各类医学院校指定招聘地点
联系人:胡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9-3820223 0599-3850539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应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结果1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其中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生须提供(报到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同时,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四)资格审查
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17年建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资格审查表》。
四、面试
本次面试采用现场报名和回答专业问题的形式,由各公立医院专业人员根据报名者现场答题的情况决定签约。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考察。
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武夷人才网上(网址:http://www.wyrc.net/index.asp考录信息栏)和建瓯市卫计局(网址:http://wsj.jianou.gov.cn/)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建瓯市卫计局报送人员相关的材料,经市人社局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因卫生系统岗位特殊性,招聘时不要求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若到期未能取得,则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聘用。
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七、注意事项
1、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我市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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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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