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对外招用编外人员10人公告
2017年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对外招用编外人员1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前。报名地点: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三层组织组。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复习可结合2017年福建公务员考试用书。笔试时间:2017年2月18日。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2月3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汉语言文学专业和财会专业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有意者,请在2017年1月16日前,到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三层组织组报名,工作时间为8:30-12:00,14:30-18:00;
2、报名材料: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3张、报名表。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材料不齐全的,将当场告知补充材料,报考者可在2017年1月18日后,在仓山区政府网或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公告栏上查阅是否报名成功。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3、笔试时间:2017年2月18日上午9:00—11:00;
4、成绩公布:报考者可在2017年2月19日后,在仓山区政府网或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公告栏上查阅笔试成绩。
(二)面试
1、按照招考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男性前21名,女性前9名为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2月28日17:30之前向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为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考察要求符合纪委、计生、综治和公安等部门审查条件。
五、聘用
(一)拟聘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和解聘
聘用人员与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每期三年。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录用人员在盖山镇人民政府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并签订个人承诺书。
(三)福利待遇
工资总额为3423元/月(不含工龄工资,工作每满5年增加200元/月,最高工龄工资为1000元/月),按规定缴交五险。食宿自理。
六、其他
本公告由仓山区盖山镇组织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1-83453115。
点击下载>>>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2017年对外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xls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2017年对外招考公告
为规范我镇编外用工,强化干部队伍,拟面向社会招收编外工作人员,计划招录10人,其中男性7人,女性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2月3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汉语言文学专业和财会专业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有意者,请在2017年1月16日前,到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三层组织组报名,工作时间为8:30-12:00,14:30-18:00;
2、报名材料: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3张、报名表。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材料不齐全的,将当场告知补充材料,报考者可在2017年1月18日后,在仓山区政府网或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公告栏上查阅是否报名成功。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3、笔试时间:2017年2月18日上午9:00—11:00;
4、成绩公布:报考者可在2017年2月19日后,在仓山区政府网或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公告栏上查阅笔试成绩。
(二)面试
1、按照招考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男性前21名,女性前9名为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2月28日17:30之前向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为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考察要求符合纪委、计生、综治和公安等部门审查条件。
五、聘用
(一)拟聘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和解聘
聘用人员与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每期三年。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录用人员在盖山镇人民政府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并签订个人承诺书。
(三)福利待遇
工资总额为3423元/月(不含工龄工资,工作每满5年增加200元/月,最高工龄工资为1000元/月),按规定缴交五险。食宿自理。
六、其他
本公告由仓山区盖山镇组织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1-8345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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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2017年对外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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