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招聘教学人员公告
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招聘教学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9日18:00。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将《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用附件形式发送至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指定邮箱(fqfxrs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招聘教学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包装工程专业教师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1 |
包装工程专业教师 |
1 |
包装工程、包装自动化技术、包装技术与设计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fjnufq.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将《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用附件形式发送至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指定邮箱(fqfxrs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初审: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以及现场确认和考试时间、地点将公布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网站,不再另行通知,请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①本人签名的《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应聘报名登记表》;
②二代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暂时无法提供原件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④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形式为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科目(另行通知)进行说课。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请关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fjnufq.edu.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及时浏览,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5、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591-85169320。
6、联系地 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
邮 编:350300
电 话:0591—85260262
E-mail:fqfxrsc@126.com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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