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人民武装学校招聘3人公告(一)
2016年福建人民武装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一)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岭后路48号,
福建人民武装学校党工办(邮编:350007)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438849
十、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由福建人民武装学校组织实施,省军区纪检监督部门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4950177(福建省军区纪检),0591-83535530(人武学校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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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民武装学校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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