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黎明职业大学招聘考试考核安排公告(岗位123)
2016福建黎明职业大学招聘考试考核安排公告(岗位123)已公布,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福建黎明职业大学招聘考试考核安排公告(岗位123)公布如下。
黎明职业大学关于2016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核安排的公告(岗位1-23)
根据《黎明职业大学2016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2016.2.4》,现就招聘岗位的考试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者应在报到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若有)等相关证件原件到报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及就业推荐表),岗位1、23还需提供党员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二、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百分制),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将不予确定为考核对象。 三、应聘者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达报到地点报到。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若有特殊情况并提前告知学校同意除外)。 四、应聘者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学校管理,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黎明职业大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不详之处请提前电话咨询人事处(联系电话:0595-229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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