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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南安一中选调初中教师10人公告

发布:2016-08-18    来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福建南安一中选调初中教师10人公告已发布,报考时间:2016年8月21-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考地点:南安一中校本部办公室,笔试范围: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四部分(不指定教材)。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2016年南安一中公开选调初中教师的通告
  根据市政府2016年教职工调配和支教活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南安一中的师资配备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由南安一中采用公开考试办法,面向全市中学学科超编教师择优选调初中教师。现将公开选调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学科及人数
  选调初中部教师共10人,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各2人,物理、生物、地理、体育教师各1人。
  二、选调范围
  南安市公办中学相关学科的超编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所在中学的相应学科教师现为超编的;
  (二)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或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近5年(2011年以来)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四)身心健康;
  (五)获得南安市级以上的教学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等称号的报考者,年龄、学历条件给予适当放宽:①年龄放宽为45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②学历放宽为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学历,第二学历为本科学历且本科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对应。
  四、报考办法
  (一)报考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考时,应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委托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考时间:2016年8月21-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考地点:南安一中校本部办公室(南安市溪美新华街文苑巷40号)。
  联系电话:0595-86375101、86375102
  联系人:吴老师1386076**** 刘老师 1360076****
  (四)报考所需材料
  1、《2016年南安一中公开选调初中教师报考申请表》(附件,A4纸打印,并贴上二寸免冠近照,一式一份)。
  2、以下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各一式一份),原件查验后退还给本人:
  ①身份证;②毕业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任职资格证书;⑤职务聘任证书;⑥荣誉证书等。
  (五)资格审查
  南安一中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确认。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对照选调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2、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可自主向南安一中报考,无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选调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全责。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如选调到南安一中任教后,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者,则取消选调资格,由市教育局在全市学校范围内统筹调剂到新的工作单位。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经笔试、片段教学、综合考评三个程序后,确定选调人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8月26日上午8∶30—10∶00。
  2、笔试地点:南安一中(校本部)。
  3、笔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
  4、笔试形式:闭卷作答。
  5、笔试范围: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四部分(不指定教材)。
  6、其他事项: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作为入选资格关,成绩不带入片段教学中。
  (二)片段教学
  1、片段教学人选:在笔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每个学科选调人数与参加片段教学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片段教学人选(笔试合格线上人数低于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线上的实有人数参加片断教学)。
  2、片断教学主要考核报考者的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及学科素养,每人15分钟,内容为南安现使用的相应学科初二年教材。
  3、片段教学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评委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片断教学合格线为70分,片段教学成绩不带入综合考评中。
  4、片断教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评
  1、综合考评人选:在片段教学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每个学科选调人数与参加综合考评人数不高于1∶1.5的比例,按片段教学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综合考评人选(片断教学合格线上的人数低于1∶1.5比例的,按片断教学合格线上的实有人数参加综合考评)。
  2、综合考评采用现场考评教师的教育思想、职业理想、职业形象、职业道德观、教育教学理念等综合素质的形式进行。
  3、综合考评小组由南安一中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具体负责综合考评事宜,经集体评议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4、综合考评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选调
  (一)综合考评小组确定上报拟选调人选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在“南安教育信息网”、“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学”网页公告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二)公示后,被南安一中公开选调教师的人事关系、原聘职称及工资直接转入南安一中。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同一所学校、同一门学科报名参加选调考试的人数不限,但同一所学校的同一学科选调人数最多为1名(即同一所学校的同一学科有2人及以上的报考者入围片断教学人选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取笔试成绩最高的报考者1名进入片断教学);同一所学校选调人数最多为2名(即同一所学校有3人及以上的报考者入围片断教学人选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选调笔试成绩前2名报考者进入片断教学)。
  (四)被选调到南安一中任教的第一学年为试用期,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南安一中按有关规定纳入校际交流对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任教。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片段教学、综合考评、公示等环节弃权的,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学科相关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二)选调工作由南安一中负责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
  (三)报考人员在本次选调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发电子邮件至邮箱nayzbgs@126.com或拨打南安一中办公室咨询电话:0595-86375101、86375102;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5-86367819、86367817。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安一中会同市教育局人事科解释。
  点击下载>>>
  2016年南安一中公开选调初中教师报考申请表.doc
  南安市教育局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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