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宁德屏南县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70人公告
2024福建宁德屏南县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70人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屏南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4〕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屏南县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www.eeafj.cn)和屏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nan.gov.cn/)的“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聘”专栏公开发布。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屏南县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计划表》(附件),计划表中岗位均使用财政核拨编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的标准。
3.符合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在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年龄计算到2024年2月。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除幼儿园岗位外,其他各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含所列以上的资格证。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6.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承认其学历、学位。
7.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对象及条件要求详见:
《屏南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8.以下人员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市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已落实就业岗位的省内公费师范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采取网络报名,不缴费,每位报考者限报考1个岗位,成功报考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8:00至2024年3月14日17:30期间,报考者应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屏南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初审、复核,联系电话:0593-3328577,联系人:陆老师。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阅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务必在“简历栏”注明岗位代码、报考学校及具体岗位,否则初审不予通过),最终复核结果以入闱面试前复审为准,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程。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有关事项
(一)时间安排
3月8日至3月14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县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复核。
4月6日,全省统一笔试。
4月25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考生可查询笔试成绩。
5-6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
(二)笔试科目、地点
1.笔试科目:(1)教育综合知识考试;(2)专业知识考试。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
3.笔试地点:具体考点见准考证(自行打印)。
(三)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报考人员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告时间(约考前一周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进入考点的凭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查询,公布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公告为准。
(五)其他事项: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9月1日前期满的人员)及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应聘者,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原始笔试总分加分政策。要求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需在2024年4月28日前分别向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屏南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给予笔试成绩加分,逾期放弃加分资格。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招考优惠政策。
五、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资格复核人员。且笔试成绩必须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达到合格线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本人持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的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学校所出具的证明)。资格复审时,出现与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不符的,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工作由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内容及成绩:面试内容包括现场抽题、编写教案,片段教学等,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如果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参加面试人员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
3.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弃权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入闱面试名单及面试教材、时间、地点等将在屏南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满分200分,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时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再进行面试加试。
八、考察和体检
体检、考察(政审)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无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政审)人选。
体检的医院应是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或考生因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屏南县人民政府网的“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聘”专栏上公示,无异议后按宁委办〔2011〕9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优惠政策
根据《屏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屏南县支持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屏教综〔2022〕54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录用后享受县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的生活补助:一至五类人才,分别连续3年给予每人生活补助4000元/月、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1000元/月。首套房购房补助:一至五类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分5年平均发放。
属于屏南籍或屏南生源地的第一至第四类引进人才,毕业3年内(含3年)通过当年新任教师招聘回屏南任教的,除享受相应类别人才政策待遇外,服务期满后予以一次性发放大学本科期间学费等额补助。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由屏南县教育局、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实行补充招聘。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进行补充招聘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新招聘教师必须在屏南县服务五年。
4.如发现在本次新任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不予聘用。
5.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屏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屏南县教育局
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pingnan.gov.cn/zwgk/rsxx/zkzp/202402/t20240219_19162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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